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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2月18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振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江源检察工作在上级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按照“服务发展、加强监督、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诉讼监督,着力改善和服务民生,各项检察工作进展良好。

一、立足职能,扎实推进,服务大局有新发展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全局开展检察工作。一是服务经济,努力营造发展软环境。积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区”、“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重大项目”、“服务小微企业”新机制,并制定了实施意见。走访服务企业92家,协调促进融资、减税、审批等扶持政策落实,帮助防范、化解经营法律风险,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服务基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实际问题。持续开展“四走进、四服务、四提高”活动,干警纷纷进企业、下农村、访社区、走基层。继续打造民生检察“直通车”品牌,全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7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4000余份,民行检察便民小手册1000余册,将服务职能延伸到村屯和社区,延伸到百姓家中。三是服务专项,开展系统预防。撰写专项调查报告9篇,其中《江源区2012年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年度分析报告”,《2007——2011年江源区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预防调查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管理的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我院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确定为2013年预防工作重点,形成《江源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建立起以防促侦、以侦带防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预防调查推动了江源区民政系统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查,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全覆盖、网络化的预防格局,从而推动民政专项资金实现安全、规范、快捷、高效运行。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诉讼监督有新突破

按照“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活动的监督和对派出所执法监督的试点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侦查取证违法等问题。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27件37人,同比上升3.8%,无逮捕必要23件27人,不捕率33.8%,纠正漏捕14人;立案监督41件44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立不立30件33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而立11件11人;对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15件18人,均不予批准逮捕;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件;二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件,建议再审13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配合,着力推进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在押人员超期羁押专项检察、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建立在押人员出入看守所健康检查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与看守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发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通知书66件。

三、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新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惠民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坚持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不断创新检察维稳工作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43人,同比上升58.8%,其中,实职科局级以上13人;贪污贿赂案件18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20人。在办案中尤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查办了百名村民联名上访的大石人镇原红石村村书记申某(副科级)贪污国家普九化债专项资金15.3万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突出抓好对“8.13”、和“3.29”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的查处工作,立案侦查了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某、市煤监局副局长徐某玩忽职守案,有力地促进了安监、煤监部门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是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53件70人,提起公诉94件138人。其中,起诉了省内有影响的刘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和息诉罢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和约访制度,及时掌握涉检信访案件动态。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妥善处理敏感、热点案件,最大限度防范涉检信访的发生。全年受理来信来访107件166人,同比下降32%;受理举报线索58件,同比上升52%;检察长接访45次,化解涉检信访矛盾39件。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为刑事被害人争取到救助金3万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贴近群众,求真务实,保障民生有新成效

一是服务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拆迁征地等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我院查办了原正岔街道城华村村书记兼主任王某、韩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骗取国家土地补偿费180余万元贪污案件二是服务百姓,在对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的监督上狠下功夫。如我院通过下发检察建议,纠正了公交“招手停”经营者的违法涨价行为,恢复了百姓的正常出行秩序。三是服务大众,增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公信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控告、申诉案件106件,立案50件,息诉56件。经群众举报核实,我院依据监督职责,对行政部门该履职不履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有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本辖区内存在着燃油补贴款不按时、按规定发放、截留挪用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通过下发检察建议后,交通运输部门在5日内将2012年所有城镇公交班车、农村郊线班车燃油补贴款一次性发放到位,全区共有155名公交客运业主领到油补款,总计444.5万元。

五、优化作风,提升能力,队伍建设有新提高

按照“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从提高工作效能出发,探索实行“主副岗”工作模式,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联系点二是认真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建设,我院把治理庸、懒、散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点,将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将制度执行融入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设定之中,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三是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坚持从严治检,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查摆和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全区构筑实施“权力入笼”推进会上,我院就开展权力入笼工作作了经验介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等方面改进工作作风,新建“两房”现已正常投入使用,并按照中央的规定,认真进行整改。积极开展以“崇法、厚德、笃学、秉正”院训为核心的思想精神建设和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环境建设,并建立了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鲜明检察文化元素的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开辟了我区党风廉政教育新阵地。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院被省院评为“百姓心中的检察院”;被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单位”;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办案先进单位”。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反腐败、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服务大局的方法和措施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高素质、卓越人才和专业人才;三是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按照“服务发展、加强监督、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总体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水平,为江源打造“两城两区”和升级版新江源,注入强有力的检察力量,让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与正义。

谢谢各位代表!

 

 

 

 

 

 

 

 

 

 

 

 

 

 

                                                    

白山市江源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3年12月16日印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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