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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白山市江源区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十六)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9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振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源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以“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法治供给”为主题,以“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和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服务大局成果化、检察改革精细化、司法规范长效化、执法办案精准化、队伍建设职业化”,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全面提升。

一、围绕大局履行职能,服务振兴取得新成效

我院党组始终把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思考,深刻把握“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十二字工作方针,敢于担当,切实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服务绿色经济转型,强力助推区域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专项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36次,为732家投标企业进行廉政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紧紧围绕江源“八大园区”和“八大工程”建设,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走进35个重大项目、19户科技创新企业、57户民营企业。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6项,召开座谈会18次,进行预防咨询32次。积极服务民生,加大帮扶工作力度,为江北社区、爱民村、齐心村发展养殖业、改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50余万元,组织13户农民到辽宁考察北药种植项目,帮扶工作既扶贫又扶志,输血更造血,助推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建设。

(二)突出江源检察特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服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办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查处骗取国家泥草房和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补助案件5件12人,查处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件1件7人,查处毁林种参渎职犯罪案件5件6人。维护公共利益,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办理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推动了全省对医疗污水的专项整治,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成立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区委、区人大专题报告区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开展预防调查215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47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57次。深入实施“关爱教育”工程,开展“廉政课堂”、廉政教育“进机关、进村镇、进学校”活动,在全市建立首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37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计3000余人次到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邀请省检察院预防局局长孙莉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警示教育讲座,并拍摄了廉政题材微电影《礼物》,在电视台循环播出。我院被区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办案强化监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重点,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切实担负起反腐重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3件170人(68件98人),同比分别上升51.5%和73.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0件96人,渎职案件33件74人;实职科局级以上32人,大案58件(35件),同比上升65.7%。省、市检察院先后交给我院查办或参办了王树森、赵树森、赵信连、谷广海等厅级、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反贪局多次被评为全省十佳;反渎局被评为全国办案先进单位。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平安江源建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要位置,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5件6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2件470人(421件540人),同比分别下降14%和13%;不批准逮捕112件160人(68件105人),同比分别上升64.7%和52.4%;提请撤回1件1人。受理公诉案件670件96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98件735人(363件656人),同比分别上升37.2%和12%;不起诉47件64人(35件45人),同比分别上升34.3%和42.2%。畅通“信、访、网、电、视频”接访渠道,运用接待窗口、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来信来访531件679人(304件626人),同比分别上升74.7%和8.5%,受理举报线索24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48件54人。公诉部门2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团队,信访接待连续15年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按照“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的要求,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立案监督184件239人(58件66人),同比上升217.2%和262.1%,发出检察建议130份,提请刑事抗诉10件13人(4件4人),同比分别上升150%和225%。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改变传统的刑事执行监督模式,主动参与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宣告、法制教育等社区矫正工作,及时收集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检察建议和意见,连续多年未发生在矫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我院作为全省唯一参会基层院作经验介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我院会同28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会签了纪要,这一做法得到了区委和省、市检察院的高度认可,并以文件形式进行了转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全省十佳。

三、改革创新凝心聚力,规范司法取得新拓展

以改革方向为引领,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职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一)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新机制平稳运行。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选任员额制检察官、选拔主任检察官、内设机构整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四项主要改革任务。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19名,主任检察官8名,将内设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党支部”,并从2015年9月10日起,按照新的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运行。深入开展改革“精装修”,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集中清理原有96个制度2800余条,完成“1+9”运行规则的制定,促进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提升,确保新机制运行顺畅。省院对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专程来我院进行调研。

(二)打造“阳光检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案件监管职能,积极构建以“微监管”为核心的精细化流程监管模式。开通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大工作动态,建立网络、电子显示屏等新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4条、重要案件信息463条、法律文书201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办案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向区委、区政法委汇报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听取我院打击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专题报告提出的四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

(三)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17次,并对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查出各类问题18个,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逐项过关。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一行专题到我院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提升

坚持固本强基,强化从严治检,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以党建带队建,认真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深化思想教育,锤炼“严”、“实”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院党组率先垂范,领导带头讲党课,作专题辅导。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定期召开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提升班子领导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 

(二)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开展“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听庭”制度以及“精品案件”评析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被评为省级业务标兵2名,办案能手4名、市级“十佳公诉人”2名。

(三)突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强化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过去的五年,是我院服务振兴大局、突出监督主业的五年,是锐意推进改革、坚持创新发展的五年,是司法更加规范、作风明显改进的五年,是区委高度肯定、群众充分信任的五年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百姓心中检察院”、白山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劳动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13年荣获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有8个部门20余次和30余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上级院和区委、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府、政协和其他政法机关、有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历届院领导班子继往开来、薪火相传打下的良好基础。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既让我们对江源检察工作的方向性、规律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也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二是必须坚持“八字总基调”;三是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五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六是必须坚持强基固本。

过去的五年是建区30年来检察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之一,成就令人欣喜,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参与平安法治建设、保障民生民利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形势、区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待还不完全适应;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化,人才流动性大,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匮乏、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够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为落实好总体思路,推动江源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未来五年,我们要努力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目标。

(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积极为江源绿色转型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把服务发展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以营造良好软环境为基本点,坚持以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为切入点,坚持以服务“三大攻坚战”为着力点,坚持以践行民生检察为落脚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的水平,实现服务工作向精准施策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亲”和“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均衡发展。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为全新工作目标,积极构建“一个开创,两个保持,三个强化”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开创行政检察工作新亮点坚持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双轮驱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实现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的信息共享,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品牌优势坚持“稳定数量、增加分量、提升质量、平稳推进、确保效果”的二十字工作方针,突出查办四类案件”,即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影响经济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保持刑事检察健康发展态势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审、检律关系,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大民行”工作格局,健全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三驾马车”拉动战略,全面开展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转变,从大墙内监督向大墙内外监督并重转变,从被动事后监督向主动同步监督转变。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体系,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受理渠道,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全面从严治检。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忠诚可靠。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体系,形成领导班子全员抓、政工部门专门抓、其他部门共同抓和人人参与的“大政工”格局。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人才建设六项工程。重点培养主任检察官的办案和管理能力,推行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全面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的工作思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性工作,确保“两个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围绕提升实战能力,抓好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两翼”,促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到2020年全面建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五)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规范司法树公信、以阳光司法强公信、以外部监督促公信,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一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平台,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二是强化舆情引导司法的理念健全涉检舆情导控机制,完善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健全舆情会商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实现监测联网、预警联合、导控联手、处置联动、网评联通。三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按照“及时、便捷、互动、高效”的原则,搭建网上联络平台,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转化、反馈工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

各位代表,区八次党代会发出江源新征程的动员令,美好的愿景已在眼前,实现赶超跨越的新辉煌需要我们共同铸就,共同创造。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坚持在区委、区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为江源全面实现建设长白山特色生态资源集聚区和白山绿色转型发展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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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6年11月27日印

(共印3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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