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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白山市江源区十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十九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227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学武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31227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学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源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主动服务大局,振兴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起诉18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批捕14起诉33,审查逮捕邪教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3。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1不起诉87,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护企安商活动,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依法不起诉2人。我院办理在我区经营的某企业申请监督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在企业能够提供同等价值担保物的前提下,将该企业经营账户解封,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运行。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了颜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合规案件,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

助力打造“微笑江源”品牌。在党建引领“三城”创建工作中开展了党建联盟、“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投资3万余元为盛丰社区设立了红色议事亭、党建宣传栏等设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投入资金2.3万元,为松树镇汤河村购买花种400余斤。开展“三官一律”工作,11检察官下沉486个网格参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

以数字检察助推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促进溯源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提升执法司法管理水平,实现前端治理、治未病。探索开发了“病驾治理”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在全市两级交管、卫健部门进行了推广,目前已依法取消137名“病驾”人员的驾驶资格在全省检察系统数字模型大赛中,该模型荣获二等奖。

二、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力量

做优刑事检察。2023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2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55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8.2%。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发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58人,发出纠正违法32件次,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做实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监督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5件,其中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孙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涉案人员孙某某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做强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府院联动新路径。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8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8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3件。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7件,发出检察意见26件,行政机关全部予以采纳。我院办理的万某某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监督案,得到了区委书记、区长的点赞表扬,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全方位打造“1+3+N”生态检察品牌,推行建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诉前整改率100%。举办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中体现检察温度

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包案,推行首办责任制,受理来信来访5664人,答复率100%,排查隐患3件,无去省进京越级访情况发生。开展简易听证9次,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2次,化解涉法涉诉案件2件。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通过开展“青春心向党、普法我先行”等系列普法宣讲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到学校和社区进行法治宣讲,共开展专题讲座11次。对5名困难儿童开展了“一对一”帮扶。市人大调研组到我院开展了“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题调研。今年3月,我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中荣获三类优秀项目。

坚持司法救助暖民心。加大涉案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力度,办理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和健全保护退役军人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实施意见》,开展多元化联合救助,办理的被害人赵某某司法救助案,发放救助金2万元,同时协调社区及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四、加强政治建设,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以党建带队建,提升队伍素能。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做到了学思贯通、知行统一。开展“党建+品牌引领活动,打造了“忠诚立检、执法为民”党建特色品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同堂培训、岗位练兵20次,全年累计培训350余人(次)。

培育红色基因,提振队伍精气神。积极开展红色检察文化创建活动,依托兴趣小组,开展了乒乓球赛、全员荐书、徒步健身等系列活动,做实“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工作,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先后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农村开展环境整治325,为社区困难群众捐款1800元。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

坚持从严治检,保证队伍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截止目前,共填报过问插手案件39件。研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7人(次),确保队伍纪律严明。认真接受市委巡察,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问题12个,制定整改措施15项,建章立制6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7个。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主动征求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推行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5条。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共召开公开听证会115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效果还有待加强;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不够,对标高质效监督办案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不够,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有效破解,队伍整体素能有待提升,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区振兴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守护民生民利。聚焦平安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与维护平安稳定融为一体,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体现检察担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推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监督质效上下功夫,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标准,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双提升”。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锤炼过硬队伍。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注重人才培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保持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力同心,扎实工作,为加快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山市江源区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20231226日印



名词解释

1.“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深入社区村屯,用法律手段调节各类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行刑衔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4.“1+3+N”生态检察:1”是指围绕一个中心——围绕白山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实施“一山两江”品牌战略、构建“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建设长白山三大生态经济区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全力打造“生态检察”品牌;“3”是指实施“三轮驱动”——构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三大业务“三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为区域生态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N”是指采取N项举措——通过严厉打击、依法监督、督促履职、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筑牢生态检察屏障,为“生态检察”品牌创建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与保障。

5.三个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等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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